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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环保部史上最大罚单?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6-20 10:29:47   阅读

  OFweek节能环保网讯 环保部日前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消息一出,舆论哗然。整理各家评论如下:

  两部委处罚19家脱硫问题突出电企 华润中石油在列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公布《关于对2013年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企业予以处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2013年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予以公告,并督促其挂牌督办,华润电力两大企业和中石油在列。

  《公告》通报了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内蒙古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新疆塔什店发电厂、中电投平顶山姚孟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华润金牛热电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发电企业的脱硫设施自投运后经常停运,长期超标排放,投运率甚至低于10%。

  《公告》通报,内蒙古华润金牛热电有限公司现有2台30万千瓦燃煤火电机组,分别于2009年8月、10月建成投运,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享受脱硫电价。经核查核实,该公司1-4月瞒报燃煤硫分,脱硫设施CEMS数据失真,长期超标排放。2013年发电量33亿千瓦时,供热量124万吉焦,煤炭消耗量183万吨,燃煤平均硫分1.19%,1#、2#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均为98%,综合脱硫效率分别为72%和78%,全厂二氧化硫排放量9084吨。

  《公告》通报,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现有2台13.5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2006年10月、2007年5月投产,采用半干法脱硫工艺,享受脱硫电价。经核查核实,该厂脱硫设施设计有缺陷,运行不稳定,长期超标排放,其中1#、2#机组二氧化硫全年分别超标3495小时、6059小时,超标率分别为66%和82%。2013年该企业发电量14亿千瓦时,煤炭消耗量65万吨,燃煤硫分0.61%,脱硫设施投运率99%,综合脱硫效率56%,全厂二氧化硫排放量2971吨。

  《公告》通报,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现有原油加工能力500万吨,其中硫磺回收装置规模为5000吨,采用两级克劳斯+加氢还原尾气处理工艺。经核查核实,2011年该公司500万吨炼油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投运后硫磺回收装置一直不正常运行,2013年上半年酸性气燃烧后直排,下半年硫磺回收率仅80%,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2013年企业原油加工量455万吨,硫磺产量1055吨,全厂二氧化硫排放量7422吨。

  《公告》要求,上述公司要根据《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上述公布的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扣减停运时间内上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对脱硫设施投运率低于90%的,按规定处以相应罚款。从发电企业扣减脱硫电价形成的收入,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上缴当地省级财政主管部门。

  对上述19家企业存在的不正常运行脱硫装置,或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监测数据造假、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等行为,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环保最大罚单,重拳不能止于一记

  环保部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上榜企业中,电力企业是重灾区,我国五大电力集团华能、国电、华电、大唐和中电投,都有下属子公司上榜。另外还有部分钢铁、有色和化工企业。(6月17日《中国广播网》)

  治乱用重典。环保部此次开出史上最大罚单,对象包括五大电力集团等明星央企,无论对于涉罚企业,还是其他企业显然都有足够的威慑力,彰显出一视同仁和绝不手软的态度,对于提升社会治污信心,也可以起到强心针的作用。单纯就象征意义来说,其做法都值得充分肯定。

  不过,若是仔细琢磨又不难发现,所谓最大罚单其实有些“小儿科”。4.1亿罚单共涉及19家企业,平均下来一家企业也就2000多万,相比于治污的巨大成本来说,这个数目显得微不足道。据2013年环保部门发布的华北平原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黑名单显示,近90家企业被处以总计600多万元的罚款。这六百多万元分摊开来,每家企业不过7万元。正是违法成本过低,才使得一些企业宁同交罚款也不愿投入治污,从而才导致屡罚屡犯,越罚越犯的怪象。

  脱硫技术到今天已经相当成熟,脱硫设施的安装提出日久,并实行了国家财政补贴以咨鼓励。然而至今,大量的企业却是靠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甚至套取国家补贴,其间不乏五大电力集团这样的大型央企。本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央企尚且如此,其他规模更小,投入更少的企业状况如何,自然就不难想像。在整个行业集体失守下,大气污染自然每况愈下,以至到了“史上最差”的严峻状况。若不能采取严厉的措施,给予纠偏,那么实现治污目标就会成为空话。

  虽然新的《环保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不过其实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甚至还有很长的适应期。在既有的法律框架下,如何避免“屡罚屡犯”的现象延续,监管手段就不能“一罚了之”,在“史上最大罚单”这一记重拳之后,还应打出更多的组合拳,让违法乱排和屡教不改者,付出足以触及灵魂的惨痛代价。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重罚当然是一个重要方面,更关键的是,要让违法者付出更多的道德和法律代价,并因之而寸步难行,面临着生死考验。在如此巨大的成本和如此严重的后果面前,任何人都必须对环境保护心存敬畏,坚守红线而不敢轻易突破。对此,为了巩固效果达到目的,罚款只能成为第一步,在责令企业整顿的基础上,还可以实行再罚款,再整改甚至完全停业。单次处罚或单个手段达不到效果,就可以实现处罚的累加,总之关键要发挥“钉子精神”,不达目的不罢休。

  环保最大罚单,重拳不能止于一记。态度决定结果。法律只是实施管理的手段,关键在于要体现出应有的基本态度。相比于法律的宽松,以此为由的监管责任的尺度过宽,才是当前最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愿最大罚单之后,后续措施更加令人期待。

  “最大罚单”能否罚出一方碧水蓝天

  日前,环保部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上榜企业中,电力企业是重灾区,我国五大电力集团华能、国电、华电、大唐和中电投,都有下属子公司上榜。另外还有部分钢铁、有色和化工企业。(6月17日央广网)

  单纯从数额上来看,高达4.1亿元的罚款额度,堪称是“史上最大”。而“最大罚单”的开出,一方面表明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决心以及执法力度的大大加强;另一方面,此举也正是为了解决目前对违法违规企业处罚力度过小,起不到应有惩戒和警示作用的问题。所以这笔“最大罚单”的诞生,对企业是警醒,对公众则是希望,是信心。

  但是“最大罚单”能否罚出一方碧水蓝天,恐怕还要打个大大的问号。原因就在于“最大罚单”和“最佳效果”之间,并不能简单地划上等号。而网友们也在第一时间注意到了,这些在脱硫设施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涉嫌环境污染的企业,绝大多数都是国字头的央企,这下问题就出来了。

  其一,既然是央企,从某种角度来说,不管罚单开的多大,被罚的钱说到底还是“国家的钱”,是“百姓的钱”,而不是企业的钱,更不是企业领导人的钱。那么,如果这些企业的领导者根本不把这笔罚款放在心上,从心里觉得企业亏损最终损害的也是国家的利益,百姓的利益,不会影响到自己个人的仕途前程,工资待遇,那么这笔“最大罚单”所产生的效果,恐怕就像拳头打在棉花上,消失于无形。

  其二,“最大罚单”从总的数额上看似很大,但是如果分解到近二十家违规企业的身上,就未必会让企业感觉到痛。而且这些上榜的企业,很多都是巨无霸国企,如果按照正常处理排污的成本,一天就要几十万元之多,一年排污成本就高达几千万元,要是这些企业一算账,感觉缴纳罚款比治理排污还划算,把罚款当成了排污的“保护费”,宁可缴纳罚款也不愿改善排污设施,你又能拿他们怎么样?

  所以要想让“最大罚单”真正罚出一方碧水蓝天,不但要罚企业,还要罚个人,也就是国企的主要领导人、管理者。如果能够把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和企业大小领导人的仕途前程、个人待遇挂钩,即便罚款额度不大,所产生的效果说不定比现在还要好得多。再有就是罚款应该让企业感觉到痛,让企业觉得和治理排污相比,缴纳罚款更加得不偿失。这样企业才会有动力去治理排污,去注意环境保护。

  所以说,“最大罚单”值得肯定,但我们却不能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最大罚单”上。否则,希望最终为失望代替,碧水蓝天仍旧只是一个梦想。

  环保部4亿重罚脱硫“作弊生”电企屡罚屡犯

  近日,环保部发布公告,对2013年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19家企业予以处罚。新华社消息称,19家企业的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

  在19家上榜企业中,五大电力集团均有下属子公司上榜,此外还有华润、中石油、神华等央企子公司亦在名单中。另据了解,去年5月份,环保部亦对多家央企电厂的脱硫数据造假问题进行过公示处罚,但企业依旧屡罚屡犯。

  “目前电企盈利状况已经有了很大改观,这种情况下还去脱硫造假,实在说不过去,我认为该罚。”港富集团黑色产业分析师张志斌表示。自然大学创始人冯永锋详细披露了企业针对脱硫等环保数据造假的3种方式,他同时强调,“空气污染数据监测难度较大,企业作假也更为容易。”

  19家企业涉及造假

  国家环保部官网公布的受罚企业名单中,包括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投平顶山姚孟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等19家,其中电力企业是重灾区,另有部分钢铁有色、化工企业。19家企业或存在不正常运行脱硫装置,或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监测数据造假、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等行为。

  经查询发现,五大电力华能、国电、华电、大唐、中电投下属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均有上榜。其中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涉及的问题是“该公司1#、2#机组脱硫设施自投运后经常停运,长期超标排放”;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涉及的问题是“1#-4#机组脱硫改造期间,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等。

  环保部官网公告称,对上述19家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烟气脱硫设施整改方案,2014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从重予以处罚。对19家企业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公告核定的2013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确定应全额缴纳的2013年二氧化硫排污费金额,核实已经征收的二氧化硫排污费,追缴差额部分。

  电力企业屡罚屡犯

  脱硫问题是电力行业屡罚屡犯的问题。去年5月份,环保部公布了2012年度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查处罚情况,对15家企业脱硫设施不正常运作、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挂牌督办。彼时就有多家电力企业上榜,其中华电集团下属3家子公司上榜。

  而在此前,业内亦有相对宽容的声音,认为电力企业在脱硫脱硝上的执行不力或与装置前期投入多,补贴难覆盖成本有关,而且此前电力企业财力亦有限。不过,目前这些已经难以再成执行不力的借口。张志斌表示,因为煤价大幅下跌,电力企业盈利已经出现大幅好转,而且国家有针对脱硫电价的专项补贴,大致为0.015元/千瓦时。“再在脱硫问题上执行不力就实在说不过去了,这一次的确该罚。”

  据新华社今年初报道,煤价走低让以火电为主的发电集团利润大翻身,2013年五大发电集团利润总额达740.34亿元,创近年新高。规模最大的华能集团2013年实现利润208.44亿元,国电集团157.94亿元、华电集团151.74亿元、中电投集团111.56亿元、大唐集团110.66亿元。

  张志斌解释称,执行不力一方面在于监测不严之下的逐利行为;另一方面央企内部存在的“技术官僚”问题,“目前脱硫技术已经很成熟,改进新的装备不仅能够在环保上达标,而且在经济性方面也是可观的,但企业内部存在一些不愿意更改设备的技术方面负责人。”

  企业有三种造假手段

  “针对气体排放的监测几乎是最难的,这也导致了企业在气体排放数据上造假更加容易。”自然大学创始人冯永锋表示,目前气体类似于二氧化硫等的环保数据造假很严重。业内存在三种造假手段,真实的排放数据造假、超标排放的数据造假以及在线监测的数据造假,其中第三种涉及企业更改仪器底数进行造假等手段。针对此次处罚,冯永锋认为在线监测数据的实时公开以及公众的监督才是促进企业改善的有效方法。

  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亦强调了企业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他认为企业屡罚不改在于执法不严,企业违法成本低。“企业也没有公平的竞争环境,谁超标谁违法谁就更占便宜,所以企业在利益驱动之下自然就会这样去做。”

  “4.1亿元只是追缴款,就是追缴排污等费用,这个本来就是企业应该交的。按照现行的环保法规,这些企业只能被罚款5万元,而5万元对于这19家中的任何一家都没有警示作用。”马军称,新的环保法明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其中按日计罚是一个强有力的措施,另外一条“篡改伪造数据需追究法律责任”,也即相关责任人是要被拘留的,这个涉及企业也涉及第三方的人员,甚至有不作为的政府工作人员,“这个也会是某一种威慑,但关键还要看这些法律能否落到实处。”

  环保部加大处罚力度

  近日,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八部委在北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4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环保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会上表示,2013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83万余人(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6499件,挂牌督办1523件。其中,各级环保部门全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706件,移送数量超过以往10年总和。

  周生贤从五个方面对去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总结,包括严查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废水污染地下水违法行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医药制造企业,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回头看”,强化环境监管措施等。

  在介绍“强化环境监管措施”方面,周生贤强调,各级环保部门2013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706件,移送数量超过以往10年总和;公安机关受理637件,以污染环境罪判决109件,抓捕犯罪分子186人。

  周生贤说,监督执法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对改变环境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监测结果显示,2013年十大流域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同比分别提高2.7个百分点和下降1.2个百分点。

  周生贤表示,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要着力抓好3个方面的工作。分别为:全面落实《大气十条》,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认真开展涉重金属和医药制造行业“回头看”,深化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督促整改执法督查发现的环境问题,保障整改措施落地。

  “史上最大罚单”的象征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近日,环保部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除了罚款,环保部还要求这些企业在30个工作日之内,编制完成烟气脱硫设施整改方案,并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整改任务,逾期没有完成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最大罚单”当然不一定是“最重罚单”,之所以称为“史上最大罚单”,大约是从罚款总量而言的。每家企业平均2000多万元的罚款,在西方或许司空见惯,在我们这里似乎还不是小数目,更何况这是针对环境污染的处罚,对企业的环保观念应有所触动。再看看上榜的企业,不少是央企下属的子公司。由此,这个“史上最大罚单”及其实现,对于环境治理就不能不具有象征意义。

  人们自然可以从中看到时代进步的象征意义。环境保护人人有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很好的原则和理念,但在以前,往往是或更多是适用于公民和微小企业,大企业和政府重点保护的企业却似乎可以例外。如今,环保部门敢摸“老虎”们的屁股,可以见出环境恶化背景中环境治理趋严的态势,无论于法律尊严还是环境保护,都是可喜的进步。

  不过,“史上最大罚单”虽已开出,落实还是一个问题。据称,早在去年5月份,环保部就曾经对多家央企电厂的脱硫设施进行过公示处罚,但企业却依然屡教不改。那么,这一次,罚款会不会打折扣?整改会不会如期完成?从历史和现实来看,都不能说毫无悬念。比如这一次,巨额罚单已经开出,所涉企业有的表示“尽快整改,但还没有具体措施”,有的则干脆说“还不清楚具体情况”。时间尚有半年,结果不得而知。

  从这个角度看,“史上最大罚单”的现实命运,或许更是新的环境保护法未来命运的一个象征。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号称“史上最严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假如新的环保法得以严格执行,人们完全可以相信,所谓“史上最大罚单”将不断被刷新,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纪录的刷新,而在于处罚的落实。罚款只是行政处罚,整改也不过是回到正确的起点,都还没有体现修复受损生态的责任。假如罚款可以讨价还价,整改可以敷衍了事,就无法扭转“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普遍现实,更不必说敦促企业履行生态修复的责任。假如法律不能成为刚性约束,环保责任就会成为软性要求,而环境却并不会总给人们以改过的时间。

  如果说环保离不开公众参与,那么,建议环保部届时如实公布这个“史上最大罚单”的最终结果,以利于公众支持和公众监督,就不能说是过分要求。或许,“史上最严环保法”得到最严格执行的契机就在其中。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环保部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上榜企业中,电力企业是重灾区,我国五大电力集团华能、国电、华电、大唐和中电投,都有下属子公司上榜。另外还有部分钢铁、有色和化工企业。

  面对这样一份吓人的天价罚单,正常情况下,受罚企业应该连连喊“疼”才对。可现在事实却是,一些企业似乎并不着急,甚至还有点儿无动于衷。譬如大唐集团工作人员就表示:“听说这个事了,我得了解一下,现在还说不清楚。”这么大的事儿竟然没有在第一时间弄清原委,作出反应,实在是太不应该了。而另外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其实早在去年5月份,环保部就曾经对多家央企电厂的脱硫设施进行过公示处罚,但相关企业却依然屡教不改。从中足以看出这些企业对罚款的不以为然。

  这些企业为什么不惧环保罚单,我行我素,胆大妄为呢?一个根本的原因是,上述受罚企业几乎都为大型国企,不仅一个个财大气粗,更为主要的是,不管环保部门开出的罚单有多大,都由单位全额埋单,个人一分钱也不用掏。如此一来,这些企业不按规范操作,“节约”环保成本,变相提高了经济效益,负责人就能去拿更多的工资和奖金;倘若出事了,被环保部门逮个正着,全由单位给扛着,个人零成本。

  因此,要想让某些大型国企老老实实遵守环保法规,除了依靠环保部门的严格执法外,还应在国有企业中推行“环保罚单”追偿制度,即当国有企业受到环保罚单后,监管部门应介入调查,如果属于故意而为的,比如技术上明明可以达标却硬不去做,或且降低标准、数据造假等,那就要让拍板决定的人承担一定的罚款额,甚至可以在扣完其当年工资的情况下,让他倒掏腰包。除此之外,还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如果国企负责人因单位违反环保法规而被拘留的,则应毫不客气地亮“红牌”,摘去其头上的“乌纱帽”。

  果真如此,想必在环保部门开出的天价罚单面前,国企的头头脑脑们绝不至于还如此稳若泰山,恐怕早就大汗淋淋了。相应的,类似的违法事件就会大幅减少。

  环保最大罚单仍像罚酒三杯

  日前,环保部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上榜企业中,电力企业是重灾区,我国五大电力集团华能、国电、华电、大唐和中电投,都有下属子公司上榜。另外还有部分钢铁、有色和化工企业。(6月17日央广网)

  治理污染不能仅仅停留于口头,还要落实。环保部开出“史上最大罚单”,是为了显示治理污染的决心,值得赞赏。

  但是这个号称是史上最大的环保罚单,总额高达4.1亿元之巨,其威力究竟有几何呢?仅从数字上来看,确实堪称最大罚单,可要是细细琢磨,则又不是那么回事了。须知,4.1亿元环保罚单是一个合计数字,按照19家企业来核算的话,平均每家企业仅承担2000余万元,对于这些行业巨头来讲,显然只是九牛一毛。

  从报道可知,最大环保罚单是针对五大电力集团和部分钢铁、有色、化工企业,这些企业年收入大多在数百亿元乃至数千亿元之间,区区2000万元罚款,显然不足挂齿。更何况,被罚者多是国有企业,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还是全体国民在埋单,它们又何痛之有呢?

  可见,环保最大罚单的威力并非如想象般那么厉害,表面上的4.1亿天文数字经不起过多推敲。事实上,涉案企业并非首次遭罚,五大电力集团就曾因脱硫问题被公开处罚过,却没有达到预期的惩戒效果,依然是屡教不改。

  显然,环保罚单的额度还不够高,没有达到惩罚的目的。同时,对于央企而言,仅仅采取经济处罚还不够,应对负责人追究行政责任,采取降薪降职处理,让其感到痛楚,才能对环保加以重视,不敢再犯。

  环保部门对19家企业开出4.1亿巨额罚款

  环境保护部12日上午宣布,对2013年度存在总量减排突出问题的部分地区和企业采取暂停环评限批、挂牌督办等处罚。

  在今天上午国务院八部委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说,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完成了2013年度全国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决定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部分地区和企业采取处罚措施。

  据笔者了解,受到处罚的部分地区和企业分三类:

  暂停黑龙江鸡西市、江苏连云港市、湖南岳阳市、陕西榆林市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暂停广东汕头市新增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对河北承德市上板城工业聚集区白河南污水处理厂等18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暂停所在城市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并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

  对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罚脱硫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并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从重处罚。

  周生贤表示,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各级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要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对非法偷排、超标排放、逃避监测等违法行为出重拳、用重典,对相关企业、单位和责任人严惩不贷,为打好污染治理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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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ecep.ofweek.com/2014-06/ART-93005-8500-288382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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